李小红等4名代表:
你们提出的关于禁止活畜禽流通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的建议收悉。经商交通运输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,现答复如下。
一、关于全面禁止活畜禽调运,推广肉类冷鲜上市
我国是畜牧业生产大国,同时也是畜产品消费大国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,全国大市场、大流通格局逐步形成,畜禽产销地分散,活畜禽跨省调运现象越来越普遍。我部高度重视活畜禽跨省调运监管工作,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31号)要求,指导各地加快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、动物检疫申报点、活畜禽运输指定通道建设,确保各地检查站应设尽设,不断织密活畜禽调运监管网络。同时,持续强化生猪运输车辆管理,要求活畜禽运输车辆进行备案,承运前后加强车辆清洗消毒,承运时携带动物检疫证明。今年4月起,我部开展了为期60天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整治行动,随后联合交通运输部、公安部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,进一步规范了生猪调运秩序,有效降低了运输环节动物疫情传播风险,对保障生猪生产恢复发展起了重要作用。
同时,我部积极推广“集中屠宰、冷链运输、冷鲜上市”的畜禽产品生产经营模式,减少活畜禽跨区域流通进而控制动物疫病传播风险。但是,由于目前我国不同地区畜禽养殖资源禀赋不同、畜禽价格差异较大、散养比例仍然较高、屠宰能力分布不均、冷链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有待加强、部分地区群众消费热鲜肉的习惯尚难改变等原因,现阶段全面禁止活畜禽跨省调运条件仍不成熟。
二、关于肉类冷链流通体系建设
下一步,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,继续研究推动规范活畜禽长途跨区域调运的相关政策措施,继续强化活畜禽调运监管,指导各地做好冷链物流、屠宰加工等设施建设工作,引导企业提高设施设备技术水平,加快推进从“运活畜禽”向“运冷鲜肉”转变。
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,希望继续对“三农”工作给予支持。
联系单位及电话: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010-59191692
农业农村部
2020年9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