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党中央、国务院同意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于2019年6月30日发布第25号令、第26号令和第27号令,分别发布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(2019年版)》《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(2019年版)》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(2019年版)》,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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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实施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
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部署
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
通过本次修订进一步精简了负面清单
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措施减至40条
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
主要变化:
一是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
二是放宽农业、采矿业、制造业准入
三是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“试验田”作用
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(2019年版)》
是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
包括全国目录、中西部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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