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印发《冷链即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(试行)》-政策法规-全国冷链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

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印发《冷链即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(试行)》

发布时间:2019-06-29 17:45 【字体: 收藏

为进一步规范冷链即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,近日,市市场监管委印发了《冷链即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(试行)》,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及有关单位遵照执行。


  《冷链即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(试行)》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粮食、豆类、水产品、蔬菜、水果、畜禽肉等为主要原料,采用冷加工或部分热加工后快速冷却工艺生产、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先定量制作在密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中,并在低温条件下贮存、运输及销售的提供给消费者可直接入口食用的产品。同时,该规范应与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》结合使用,适用于冷链即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。


  《冷链即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(试行)》就冷链即食食品的生产许可条件审查(场所核查、设备核查、设备布局、基本工艺流程、关键控制点、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核查、卫生管理核查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核查、食品追溯及问题食品召回管理核查),原辅材料管理审查,标签和标志、包装、贮存、运输、销售管理审查,保质期管理审查,检验项目审查,产品相关标准和其他要求等内容予以明确,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。


  该审查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有效期5年。


来源:天津市市市场监管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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